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广泛汇聚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民政协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思想引领、凝聚共识的重大意义,通过积极履职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力量。
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承载着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价值追求,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为当前中国改革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新的时代背景出发凝聚社会各方面最广泛共识。
中国梦是民族复兴的梦。实现民族复兴是近代以来几代中国人的不懈追求,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与自近代以来的苦难经历共同构成中国梦的实现缘由。一方面,中国在历史上创造了灿烂的中国文化,奠定了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深厚基础。相较于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文明曾经中断的历史境遇,中华文明始终蓬勃发展并延续至今,中国历史上先后出现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繁盛时期的经济、政治、文化成就对世界文明进程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是新时代迈向中国之治新境界的强大历史动力和信心源泉。另一方面,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蒙受的屈辱,推动中国人民不断探索国家独立与民族解放之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与人民幸福,就必须凝聚最广泛中国人民的智慧与力量。
中国梦是人民幸福的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在任何时候都是决定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历史命运的根本因素。中国梦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目标。党的十九大郑重申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在经济水平、生活水平、教育水平、社会保障与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提出更多需求,人民政协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要根据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反馈给党和政府作决策参考,以此汇集14亿中国人的智慧,形成共襄伟业的磅礴力量。
为实现中国梦凝心聚力。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人民政协积极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要加强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大团结大联合,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要在坚定“四个自信”过程中,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进一步增进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与情感认同,为赢得发展主动权、彰显社会主义独特优势、夯实未来发展根基打下坚实基础。要在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助推深化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广泛团结海外侨胞、开展对外交往中积极发挥自身制度优势、组织优势与功能优势,向世界传递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与优越性,让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
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
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提高协商议政实效,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向心力,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任务。凝聚共识体现了政协性质定位、工作职能及两大主题、两面旗帜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特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优势是将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团结起来,就事关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展开协商,为其他协商民主形式提供必要示范与重要补充。
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与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统一战线是不同社会政治力量为实现共同目标而结成的政治联盟,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与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效能,凝聚政治共识、汇聚各方力量,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秉持共同理想、坚持共同奋斗,体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相辅相成、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得益彰的制度优势与民主特色,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在政党、民族、宗教间发展充满活力而又和谐的关系,将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优势转化为凝聚共识效能,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政协作为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而充实的权利与自由,保证人民充分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也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更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人大、政府等国家机关共同发挥治理功能,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充分彰显政协组织与人大、政府机关的不同,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政协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政协系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凝聚共识的功能,广集良策以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以推动决策实施。
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中凝聚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要在政治协商中凝聚共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中引导各民主党派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深刻理解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需要性,不忘合作初心、保持政治定力。要在民主监督中凝聚共识。1954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时指出,“提意见”是人民政协五大任务之一,明确肯定人民政协的监督作用。人民政协在民主监督中贯彻平等协商与民主议事原则,弘扬“团结—批评—团结”优良传统,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沟通情况、换位思考、交换看法,使民主监督的过程成为思想引领、宣传政策、释疑增信的过程,凝聚起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共识,形成同心同德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强大合力。要在参政议政中凝聚共识。在参政议政中引导委员及其所联系成员和群众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理解、支持并参与改革,自觉做党的政策的宣传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以及社会和谐的促进者。
在团结和民主中凝聚共识。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凝聚共识是连接团结和民主的纽带,也是增进团结和发扬民主的重要推动力。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最大共识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突出优势在于充分体现并发扬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坚持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在决策之前与决策实施之中贯彻协商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关系,提高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支持程度,筑牢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共识是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团结的基础。人民政协把党的各项决策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的决定和各方面的共同意志,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保证。人民政协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道路,把强化人民政协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共识贯穿于人民政协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在重大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明确,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政协在深入协商中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和引导预期、提振信心,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
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凝聚共识。旗帜决定纲领,旗帜引领方向,旗帜凝聚力量。爱国主义始终是动员和鼓舞中华儿女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1979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宽广的”。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既有深刻的历史继承性,又有鲜明的时代必然性,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纳入爱国统一战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团结海内外同胞的最大公约数。人民政协加强团结联谊工作,开展对外友好交往,为中华儿女的共同利益、共同期盼与共同愿景凝心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与意愿,是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也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更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最大政治共识,人民政协坚持在崇尚学习中寻求共识,在崇尚创新中增进共识,在崇尚团结中深化共识,把共识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对世情国情的准确把握上。
凝聚共识需要处理好几个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这一重要论断明确了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独特地位,专门协商机构是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精辟概括,而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要求。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具有承担“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
完善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被载入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依托,承载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中的协商意蕴。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底举行的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指出:“人民政协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经过多年的实践,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治协商形成了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另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发挥新型政党制度协商功能的重要平台,对于坚持完善“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各项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展开,加强人民政协的凝聚共识作用必须完善落实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政协党组建设,发挥党员委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
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人民政协在固守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基础上,巩固一致性,尊重多样性,拉长包容性半径,做到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人民政协面对利益多元与思想多样的社会背景,坚持在根本立场原则与主流意识形态上凝聚共识,在多样性和差异性基础上互补互济,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同心同德,做到增进一致、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人民政协积极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港澳台侨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特邀人士等界别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一切积极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画出民心民愿的最大同心圆。
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人民政协在成员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根据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变化,把各个方面的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吸收到政协组织中来,从而成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政协按照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 尊重多数、照顾少数, 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网络民主等协商过程,充分表达各方面的愿望和诉求, 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建立在更加广泛、强大、牢固的社会基础之上。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
发挥人民政协智力密集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对人民政协强化责任担当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将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纳入到决策程序,是具有高度社会理性的协商。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既保持公民直接参与的本质,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政协委员大都是所在领域与行业的优秀人才,具备极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具有深厚的学识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议政能力,能通过经常性与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就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问题、推动创新创造的核心问题,充分联系各行各业的人民群众,建诤言、谋良策、出实招,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在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逐步扩大凝聚共识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人民政协具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运行的制度平台,拥有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协商主体遵循公开的民主程序和有序参与,经过广泛的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从而赋予决策以公共理性基础上的专业性、科学性、前瞻性。
(作者:吉林省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