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次“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指出,政党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把握人类进步大势、顺应人民共同期待,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历史征程中,志存高远、敢于担当,体察民情、制定方案,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并积极探索建立求同存异、相互尊重、互学互鉴的新型政党关系,搭建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国际政党交流合作网络。“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习近平同志从更广视角、更高维度,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坐标上深刻洞察当今世界大势,深刻阐释了新型政党关系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兼济天下的责任与担当,为人类的明天、世界的未来描绘出全新光明图景。习近平世界新型政党关系的理论基础就是来源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生动实践。
中国制造 中国创造 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鲜明理论特色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衷共济的真诚合作,以新中国的成立为标志,揭开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党制度建设的崭新一页。在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关键时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最终作出了接受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的历史性选择,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坚定的同盟者和合作者。从共同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从改革开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过七十年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已经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制度设计上都更加趋于成熟。这个成熟,体现在融合吸收了世界上“一党制”和“多党制”合理内核基础上的民族化的改造。
今天,新型政党制度的实践已经包涵于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之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已经包涵于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理论之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有着独特的“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实现了集中领导和发扬民主,集中社会各界的智慧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从政治关系来看,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各政党中处于领导地位,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从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上来看,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从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来看,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一种团结、合作的新型的政党关系,是一个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而不是轮流执政的合作关系;从民主实现形式来看,在国家政治生活层面,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职能组织以及所团结的各民主党派,建立协商民主运作的组织与机制。充分体现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合作模式;体现在“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方针;体现了参与、协商、民主、和谐、体谅、包容的合作精神;体现了“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的政治协商原则;体现了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重要的社会政治功能。
“它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政党制度创造了非执政的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管理的独特方式和途径。中国政党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有效保证和分配民主党派参政所需的政治资源,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能够长期、稳定地参政。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新型政党制度不仅厚植于中国土壤、体现着中国文化,在制度建构层面更体现着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它的成功实践证明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
协商建国 协商治国 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
五一口号的发布,奏响了协商建国的华美乐章,表达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海外华侨的政治心愿,激发起他们的政治热情,调动了他们建设新型民主政治的积极性,因而立即出现了“一呼百应”的热烈局面。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纷纷以发表通电、声明、宣言、告全国同胞书等方式,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并欣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邀请和安排,克服重重困难,辗转北上解放区,共商建国大计,筹建新中国。可以说,新中国的建立,既是枪杆子打出来的,也是民主协商谈出来的。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了第一份被邀请与会的人士名单。此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陆续从全国各地和海外进入解放区。经过多次电报往返,华北解放区、东北解放区以及香港三地的民主党派人士与中共就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达成了四项协议。协议规定,成立新政协筹备会,筹备会由23个代表单位组成,召开的时间是1948年,地点在哈尔滨。最后,大家还赋予新政协一个新的使命:制定共同纲领和建立中央人民政府。这份协议成了新政协召开的政治基础。
1948年12 月30日,毛泽东在为新华社写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中,正式宣布:“1949年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这个政府将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有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适当的代表人物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 1949 年 3 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批准了由中共发起并协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民主人士召开的新政治协商会议,即成立联合政府的建议。
1949年6月11日,新政协筹备会举行预备会议。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成立,并举行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政协代表名单初步产生之后,又经过筹备会反复协商,征求各方意见,一共花了近3个月时间,最终确定了参加新政协的662名代表名单。在这662名代表中,共产党员约占44%,工农和各界的无党派代表约占26%,各民主党派的成员约占30%。也就是说,新政协代表中,党外人士占了56%。当时,中央统战部把参加新政协的单位人选和各项统计,印制了一本很厚的表册,毛泽东看了,曾风趣地说这是一部协商建国、包罗万象的“天书”。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举行。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中民主人士占50%。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民主人士占46.5%。政务院副总理中民主人士占50%。政务委员中民主人士占60%。政务院所辖机构负责人中民主人士占45%。 从新政协召开到新中国的诞生等一系列具有开辟中国历史新纪元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的发生,深刻地凸显出五一口号的非凡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的精神,从协商建国走上了协商治国之路。
在实行两党制和多党制的国家,执政党在执政期间通常主导和独占国家权力,为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谋取最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其他政党作为在野党或反对党,由于不能直接参与政府和管理国家事务,往往与执政党形成对立,使执政党的执政效果受到很大牵制和影响。首届政协完成了建国使命,有人曾主张,在普选成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政协就应消亡了。毛泽东却提出,政协作为党派协商的机构,应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1956年2月,毛泽东在同工商界人士谈话中所说的,“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是跟工人、农民、资本家、民主党派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指明了全新的政权组建和执政方式。这一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把中国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结合起来,把行使决策权与政治协商结合起来,把选拔录用本党的优秀人才与吸纳录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结合起来,有效防止了各个政党单打独斗以及不同政党人才的闲置与浪费,赋予党际民主以新的内涵,形成了集中领导与广泛民主的有机统一、富有效率与保持活力的有机统一,有效提升了执政党的执政能力。
中国方案 中国优势 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鲜明时代特色
由于政党政治兴起于西方国家,而这些国家大都实行以普选制和议会制为基础的竞争性两党制或多党制,由此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只有多党竞争才是民主,只有西方政党制度才具有普世性的民主价值、才是民主的唯一实现形式,并以是否实行西方政党制度为依据来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民主。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国国情、社会制度所决定的。中国与西方的最大差别,就是我们把重点放在“实质民主”上,也就是从民主的目标和结果出发,不断探索如何最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良政善治,探索最能实现“实质民主”的民主形式。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民主的高度,决定着一个国家将能达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从中国社会制度的性质出发,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既遵循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共同要求,又具有自身的内在规定,其目标模式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政党制度无论制度设计还是政治实践,都体现了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基本精神和原则要求。中国政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相结合,开辟多种制度化的民主渠道,实现了广泛的政治参与。中国政党制度中的政治协商具有独特的民主价值,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结合,拓展了人民民主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了人民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之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型政党制度的团结与民主,基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制度已经和正在开辟各种有效的民主形式,使民主渠道畅通,满足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愿望和民主的要求,也发挥宣泄、引导的功能。同时,通过这一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要求出发,循序渐进地进行。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纳入到我国政治体系之内,通过正常的民主渠道得以表达,既充分发扬发主,又实行有效的集中,形成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样,民主政治建设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经济建设的发展又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习近平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我们应该不忘多党合作建立之初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在西方国家,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文化传统,两党制、多党制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实现形式,其主要特点是通过选举的方式实现政党轮流执政,以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相结合,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重要形式。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和实现形式之一,“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是这种民主最基本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需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来反映不同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具体利益。中国共产党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协商,在人民政协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中国政党制度通过相关制度安排,构建了人民代表大会以外又一个重要民意表达和提取机制,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畅通和拓宽利益表达渠道。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强化体制内的监督功能,避免由于缺少监督而导致的种种弊端。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的重要监督形式,有利于执政党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自觉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与消极腐败现象。
中共十九大向全世界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契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既展现着强大的“中国优势”,为世界政党制度提供了中国方案,让一些跳不出旧式政党制度的国家看到了可以借鉴的模式,对人类政治文明有着独特而重大贡献。作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模式,中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创造性和巨大的优越性。历史还将证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日益巩固和完善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必将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
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号召全党继续深化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学习和研究,充分发挥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争取早日取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并努力为世界贡献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推进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作者系致公党中央理论与学习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作者:宋汉晓,致公党北京市委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全国青联直属中华儿女报刊社专题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