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时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部署要求精神,我校临时党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党章》要求,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扬民主,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对象
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程序步骤
(一)组织集中学习,筑牢思想基础。
各级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
重点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4.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圳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深圳市高等院校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学习要求: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完成时限:2019年3月3日之前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各支部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必谈,提倡党员之间互谈。
谈话要求: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要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全。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树好标杆、当好示范。
完成时限:2019年3月8日之前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实际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查摆要求:
1.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既解决问题、触及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完成时限:2019年3月15日之前
(四)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
评议要求: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1/3。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完成时限:2019年3月20日之前
(五)倡导言出必行,狠抓落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完成时限:2019年3月22日之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党支部书记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评议中要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评议质量。各党支部要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通过民主评议,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形成合力。
(二)注重评议实效。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在评议过程中的透明度。每个党员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各自岗位特点,对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梳理,着力解决评议出来的突出问题,使参评党员达到“五有”效果,即: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
(三)及时总结报送。请各党支部各支部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并于3月25日前,将《深圳技术大学党员民主评议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党支部班子整改措施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lifangting@sztu.edu.cn。各党支部要完整保存专题组织生活会所有记录和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技术大学党员民主评议表》
2.《深圳技术大学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
3.《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4.《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1-4.doc
中共深圳技术大学临时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