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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19-04-04 17:29:05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党委组织部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统筹选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粤组通〔2019〕15号),为做好我校选派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岗位

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选派人数: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服从组织安排;道德品行好,严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担当意识强,有较强工作能力,有一定党建工作经验,有培养前途,表现优秀,业绩突出;工作作风实,事业心和责任心感强,不怕吃苦,甘于奉献,愿意和适合驻村工作。

(二)具体要求

1.中共党员,党龄1年以上;

2.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职责任务

第一书记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派出单位党组织指导下,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发挥“指导、把关、督促、协调、服务”的作用,主要履行五项职责任务:

(一)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培养村党组织带头人,推动开展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提升村党组织组织力。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推动脱贫政策和帮扶项目落实落地,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三)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发挥党组织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强富民兴村产业,引导人才下乡返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乡风文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推动村党组织把党员、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指导帮助经济薄弱村选准发展路子。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组织。

(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积极发动党员群众,及时报告处置涉黑涉恶的党员和干部,认真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重建工作,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五、报名方式

选派干部人选的产生,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人选。在发动干部自愿报名和组织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校临时党委在符合条件人选之间研究确定拟选派人选。

请自荐人于4月8日(下周一)下午17:30前,根据干部任免审批表(模板)(附件1)的要求,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空白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11号楼905。

特此通知。

 

附件:1.干部任免审批表(模板)

      2.干部任免审批表(空白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4日   

 

(联系人:闫爽,联系电话:2325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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