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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19-01-15 14:01:58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党委组织部点击量:

各临时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党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全校各级党组织需于近日召开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2月26日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各级党组织需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方式,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引领发展;注重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切实把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学习资料详见附件一)

(二)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败斗争的最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要求,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学习资料详见附件二)

(三)中共深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我市于1月8日召开了六届十一次全会,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面把握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等工作的核心思想和要求。要坚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要将会议提出的“深圳技术大学要对标国际一流大学、加快推进学校建设”的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及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融会贯通,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积小胜为大胜,奋力朝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学习资料详见附件三)

(四)《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通过支部书记带头领学,通读条例、深入讲解等方式,引导全体党员掌握《条例》规定,畅谈心得体会,明确贯彻措施。通过深入学习,把《条例》作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逐条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求,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学习资料详见附件四)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学习到位。

(二)扎实推进。严格规范流程,注重教育反思,并逐一开展深入的研讨交流。

(三)及时报送。1月17日前,将学习情况(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记录、现场照片)报送党委组织部。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附件四.docx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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