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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政党协商质量的路径思考

发布时间:19-12-02 11:29:04 来源:团结网 作者:黄天柱点击量:

进入新时代,政党协商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尤其是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在中央顶层设计和大力推动下,各地对政党协商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符合条件的地方基本都按照中央文件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协商制度与机制。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随意性、表面化、形式化、走过场现象在一些地方仍很突出,不同程度存在着以通报、部署工作代替协商,以一般性座谈表态代替协商,将协商会开成汇报会,以及协商意见对实际决策的影响力不明显等现象,这总体上反映的是政党协商质量不高的问题。客观而言,协商质量已成为当前政党协商实施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回答和破解这个问题,既关系到多党合作的制度自信和效能体现,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的作用发挥和前景展现。

一、营造协商大气候

一是增强中共各级党委的协商意识,重点解决“协商就要真协商”问题。要将年度协商计划完成率纳入对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并细化考核指标。要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中央社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教学的若干意见》,适时启动专项检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民主党派的主要意见建议扼要予以报道,并对其中经过有关部门办理后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较大推动作用的典型事例进行深度报道,提高社会对政党协商的关注和知晓度。

二、推进制度化建设

一是完善已有制度。针对三种协商形式,逐一规范工作程序。与会议协商相比,书面协商、约谈协商尚在探索完善阶段,更需创新形式、规范流程、完善机制。针对不少党派领导反映的人事协商“走程序”、“走过场”问题,建议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做法,在酝酿阶段与党派主要领导逐一约谈听取意见,并形成制度;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的协商如何实现常态化,在制度上应予以明确;完善协商程序,如增设专门的互动交流环节以切实体现协商性特点、根据不同协商形式特点分门别类设计反馈机制等。二是抓好已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对政党协商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尤其要将各民主党派反映比较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进行专项督查,比如协商议题和相关材料提前告知和送达民主党派的时间期限往往做不到、对口联系工作表面化、协商意见办理反馈的规定没有很好落实等。三是探索建立协商质量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统一、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政党协商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党委政治水平与施政能力的重要指标。

三、提高协商精准度

一是与各党派的特色和优势相结合。在党代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文稿和议题的协商中,各党派应结合各自界别特色和专业优势选择协商建言的切入口。在专题协商和调研协商中,可以实行重点发言和补充发言相结合的办法,既适当减轻民主党派的工作压力,也更好发挥各党派的特色和优势。二是注重发挥专业人士在政党协商中的作用。除党委主要领导出席的协商外,其他协商会议参加人员的确定可以宽松些,以便于除民主党派领导外的、在协商前深度参与该议题调研或对该议题有专业研究优势的工作骨干或专家学者参加,以提高协商意见的科学性和建设性,增强协商活动的互动性。三是安排相关党政职能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政党协商,及时补充相关情况介绍或解释,使协商更加全面、科学,更容易达成协商共识。四是鼓励和支持依托自身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包括开展民意调查、建立基层党派成员的信息反映渠道、密切与基层群众和社团接触、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等,广泛收集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四、发挥统战部组织协调作用

在继续发挥好统战部门在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制定过程中重要作用的同时,建议:一是发挥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统战部长的体制优势,在常委部长了解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相关重要议题尤其是与政党协商相关议题的最新进展后,及时通过一定渠道和形式告知民主党派,引导其更好将政党协商与平时的课题调研相结合。二是在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制定及具体实施过程中,统战部门应就协商议题和时间等问题加强与政协的沟通,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冲突。三是在民主党派接到协商议题后选择各自切入口的过程中,统战部门应提前介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四是随着政党协商常态化,统战部门应协助民主党派向财政争取增加专项的协商调研经费,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有关部门对党派协商调研活动的支持和协助。

五、提升民主党派协商意识与能力

一是引导民主党派从思想上更加重视政党协商,对议政调研工作重心进行调整,从原来以准备在政协议政建言为主,转变为以准备政党协商建言和政协建言并重的格局,对参加政党协商进行常态化工作安排。二是支持民主党派提高协商建言能力。提高协商建言专业化水平,更加注重用专业的知识、精神和方法研究特定政策问题,使协商意见更加科学严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建立健全协商准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及广大成员作用,避免搞“机关参政”;依托各自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选择特色领域和优势领域,以获得话语权,形成政策影响力;注重开放办党、整合资源、借助外力,通过整合党际资源开展联合攻关、借助智库力量推进协商议政、借助社会组织延展工作手臂、借助媒体形式拓宽信息渠道,真正构筑起开放的工作平台。

六、强化协商成果落实

协商成果汇总环节,明确协商活动结束一定期限内,由党委办或统战部门根据协商情况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专报件或协商意见书,报党委审定后送发参加协商的各民主党派和有关单位,保证协商结果的权威性。对党派而言,这既是肯定,也会有压力,同时可以作为事后检验党派的意见建议是否具有前瞻性的依据。协商意见采纳环节,党委负责同志对协商意见提出批办意见,特别重要的协商成果列入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形成采用成果的意见,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将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对协商成果的讨论决定、领导同志的批办意见纳入督办范围,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对有领导批示的意见建议,承办部门可主动邀请提出该意见建议的民主党派参与有关政策研讨和考察调研等后续活动。办理情况反馈环节,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在一定期限内向党委和政府的督查部门和统战部门反馈办理进度与有关情况。除统战部以书面形式向参与协商的各民主党派反馈办理结果外,还可以通过会议形式进行集中反馈,民主党派对办理效果不满意的,可以再次通过党委、政府的督查部门督促职能部门做好落实工作。一些协商议题的办理结果还可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众予以反馈。

(作者:黄天柱,系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浙江省社院参政党建设研究中心执行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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