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开创了“三三制”民主政权形式。这种新的政权形式已经开始了民主监督的初步实践,与国统区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当时很多民主人士访问延安时对“三三制”政权形式留下了深刻印象,并针对民主监督问题产生了著名的“窑洞对”。针对黄炎培提出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毛泽东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949年人民政协的诞生使多党合作和民主监督有了稳固的组织形式。1956年,中国共产党更是明确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方针,民主监督也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进一步确立和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迎来了春天,民主监督功能也日益被重视。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在中央统战部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举行的招待会上作了《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的重要讲话。这个讲话对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新的阐述,并对民主监督有了新的定位。1989年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发挥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明确指出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以及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重大意义,表明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应属于政党监督。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使得民主监督有了充分的宪法保障。2005年颁布的《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要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等,成为新世纪指导民主党派正确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纲领性文件。2007年发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明确指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之一,能够反映社会上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在多个场合对民主监督表示重视,尤其是在今年“五一口号”发布七十周年之际强调新型政党制度建设,既是希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也是希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好民主监督职能,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挚友。实际上,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民主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巩固新型政党制度,更可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巩固新型政党制度。西方的政党制度是一种竞争性政党制度,其目的是互相倾轧,取而代之,是替代性监督。与西方政党制度相比较,中国是一种合作性的新型政党制度。正是有了民主监督的存在,才使得新型政党制度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竞争或多党无序竞争的弊端。民主监督的目标是通过民主监督作用的应有发挥,帮助中共加强和改善领导,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国家权力正常有效运行以及中国共产党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同时,民主监督的统一战线性质决定了监督是以团结合作为目的。团结合作的主题体现在监督的各个环节之中,它要求在民主监督中执政党和参政党既坚持共同点,又看到差异处,形成和谐相处、互相合作的政党合作机制。
健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既不同于一般的权利性社会监督,更不同于强制性的权力性监督。民主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一样同样具有监督性。加强民主监督,能够健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对公共权力形成有效制约。由于各民主党派所处的位置比较超脱,具有自身独特的视角,提出的意见和批评比较客观,使得监督更有效果。从现实中看,民主党派的监督的主体地位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所明确规定的。从历史来看,这种监督主体地位则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成果。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民主监督具有民主性,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可以说,民主监督的前提是民主,是通过民主的方式,贯彻民主的理念进行的监督。民主监督的民主性还要求民主监督的方式是民主的,它不是靠权力的威慑和制衡,而主要是通过提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来实施的,所以它是一种表达性的监督。在民主监督中,民主党派运用集体的智慧,畅通的渠道,讲真话、建诤言,进行话语表达或书面表达,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另一方面,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民主监督是一种协商式的监督,其协商民主性质体现在过程和目的两方面。就过程而言,协商民主贯穿于民主监督的整个过程。就目的而言,民主监督是通过协商而非竞争来达到监督目的实现。以此意义而言,发展民主监督可以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者系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