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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04-20 09:09:18 来源:《党建研究》 作者:中共福建省泉州市委组织部点击量: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选拔使用干部,“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是第一位的,如果政治不合格,能耐再大也不能用”。这一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从2016年开始,泉州市就结合年度干部考核,对干部政治素质进行专项考察。同时,边实践、边探索、边思考、边完善,为全面推行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积累了扎实的实践和理论基础。

实践与探索

泉州市坚持把干部政治素质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鲜明树立以政治标准识人选人用人导向,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政治要求,紧紧围绕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积极探索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有效办法,精准识别评价干部政治能力素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认识。

广泛宣传发动,深化思想认识。针对党员干部对开展政治素质考察存在的思想认识误区,我们结合各项工作、利用各种场合、通过各种途径,释放严格政治标准、政治把关、政治考察的积极信号。市委把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列为年度重点专项工作,认真抓研究、抓部署、抓推动。市委组织部把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列为年度组织工作重点项目,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换届后干部考核、年度考核和每次任前考核中,都在考核工作方案上阐明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程序步骤等,并在动员部署会议上予以强调。同时,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任职谈话、调研座谈等场合和泉州组工通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做好政治素质考察工作的宣传舆论引导。

优化考察指标,亮出评判尺度。为推动考察评有依据、干部干有方向,从2016年开始,精心设置考察指标和评价权重,全面推行量化考评,推动政治素质考察落实落地。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要求,认真领会政治标准的时代内涵、具体要求,结合市委中心大局和阶段工作重点,明确考核指标,合理设置考察指标,并实行动态调整,推动政治标准从概念层面转化到操作层面。比如,2016年换届考察重点突出敢于担当;2017年换届后考核重点突出主动作为、履职成效;2018年年度考核把担当作为列为重要内容,而且赋予较大的权重;2019年年度考核对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分别设置政治生态、政治表现评价指标,其中,将市管干部政治表现指标又细分为真学真用、言行一致、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四个子指标。改进评价方式,根据责任度、关联度、知情度等因素,圈定由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和干部考评组等组成评价主体,分别赋予不同的评价权重,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实施行为特征评价。将政治表现具象为政治素质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作风民主,注意听取他人意见;原则性强,依法依规办事等指标,作为干部行为特征评价的重要内容,由群众选出3至5项最符合的特征,2至3项最不符合的特征,对干部政治表现进行多角度的观察评价。

突出年度考核,做实平时了解。针对任前考察时间短、目的性强,容易变成印证式考察等问题,把干部年度考核作为平时了解干部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每年一个月左右时间的深入考察了解、认真分析研判,为干部的管理使用提供重要参考。考核工作准备时,在制定考核方案、考核预告、考察对象撰写工作总结等环节中,充分强调政治素质考察指标要求,发出政治素质考察的集结号、动员令。民主测评环节,为了让参加对象认真对待民主测评,预留至少一个小时,要求大家将民主测评表带回办公室仔细斟酌,充分研判后填写。个人谈话时,提前2至3天发放谈话预告,列出政治素质考察谈话具体内容,明确谈话过程也是对谈话对象政治素质考察的过程。谈话时,要求谈话对象讲真话,举出具体事例,对政治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延伸谈话、了解核实。对谈话对象准备不充分、有“老好人”思想等情况的,严肃批评教育,并另约时间再谈。查阅资料时,认真调阅干部个人档案材料是否存在隐瞒篡改等问题,注意调阅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巡视巡察反馈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研判评价时,统计分析政治素质指标量化得失分情况,规定政治素质指标得分低于总平均分值的,不得评为优秀。同时,结合考虑单位政治生态、各方掌握情况等因素,最终评定等次,评出“好”“差”两头的干部。2017年339名市管县(市、区)考评对象中被评为“好”的干部52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37名;2018年849名市管市直考评对象中被评为“好”的干部119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77名;2019年372名市管县(市、区)考评对象中被评为“好”的干部68人,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32人。

抓好结果运用,督促整改提升。坚持把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察结果的激励鞭策作用,增强考核工作的导向性、权威性、实效性。一方面,坚持“两优”原则。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观念,优先使用“好”班子培养推荐的干部,优先使用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干部,用“好”班子培养推荐的干部倒逼各个班子抓好自身建设,用“好”干部树立标杆,激励和带动广大干部积极向上向好。另一方面,注重结果反馈。把强化考核结果反馈作为激励关爱干部的“最后一公里”。对被评为“好”的干部予以通报表扬,对被考核群众满意度不高或者转化不明显的干部,采取谈话提醒、结对帮扶等方式进行组织帮带。比如,把2017年考核中16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干部,作为“回头看”对象,给予半年整改期,没有明显转变的坚决采取“下”的措施。2018年,市委在对县(市、区)年度考核时,重点了解这16位干部履职整改情况,大家普遍反映这些干部有较大转化提升。

思考与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更加强调干部政治素质的极端重要性,对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几年来,我们边实践,边思考,获得了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一些规律性认识。我们认为,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应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

开展政治素质考察的主要目的是政治把关,一定要注意消除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误区。调研发现,不少党员干部对政治素质考察考谁、考什么、怎么考认识模糊。有的认为政治素质考察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对一般干部没必要进行政治素质考察;有的干部对政治素质存在片面理解,把政治素质或等同于政治规矩,或等同于廉洁自律,认为只要不犯政治错误,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就不好评判这个干部政治素质有什么问题。因此,开展政治素质考察,首先必须统一思想,把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作用、内涵要义、对象范围、规定程序等给干部群众说清楚、讲透彻,引导大家认识到无论哪个层次、哪个岗位的干部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都必须接受组织的政治体检,严格按照制度设计要求,积极参与到政治素质考察中来。

开展政治素质考察的落脚点是考准考实,一定要把真实情况摸准摸透。政治素质是由人的思想意识形成的并通过言行表现出来的内在品质,具有潜在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等特征,要精准识别、客观评价有一定难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问题识别起来确实比较难,但也不是不能发现。”一个干部的政治素质与其业务能力一并通过其外在行为表现出来,是能够被外界发觉和感知的,关键是如何把干部的平时表现情况考察出来。实践证明,只有把考察工作建立在大量事实素材和真实信息上,见人见事见思想,才能确保考准考实。因此,要扎实做好摸清实情这项基础性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拓宽信息渠道,运用各种技术手段,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广泛听取真实反映,深入搜集第一手资料,全面掌握干部一贯政治表现和全部工作,防止考察评价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开展政治素质考察的关键环节是多方印证,一定要压实不同评价主体责任。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是知事识人的综合性工作,不是组织部门一家之事,不能只听一家之言。问卷调查显示,有42.9%的干部认为不同评价主体对干部表现情况的了解掌握都相对片面,必须综合各方面信息相互印证,才能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实际考察中,如果单位党委(党组)、被考察人、谈话者和考察工作人员等相关评价主体没有认真配合、各尽其责,就容易出现误判或误导,使最终分析研判结果失真失实。因此,必须严肃考察工作纪律,坚持评价干部权责对应原则,明确不同评价主体具体职责任务,秉持对党忠诚、对组织担当、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和评价干部,形成相互支撑论证,切实提升政治素质考察的质量和效能。

开展政治素质考察的目标导向是引导干部政治上对标提升,一定要层层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政治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不随着年龄增长和职位升迁而自然提升,既靠个人努力、也靠组织培养。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不仅在于甄别干部政治上有没有问题,其目的更在于树立讲政治、重品行的鲜明导向,帮助干部明确方向、检视不足、及时改正。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组织部门的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落实党委(党组)培养干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开展政治素质考察为契机,把政治素质标准要求紧紧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各个方面,引导干部自觉对标对表找差距,加强跟踪管理,有效督促整改,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实践锻练,推动广大干部政治素质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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