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调,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每个党员都是党组织中的“细胞”。党员兴则党兴,党员强则党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设政治合格、执纪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对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诚然,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机关事业单位还存在个别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我行我素,自以为是,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教育管理,成为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编外党员”;有些城市社区还存在一些党员,借口忙于生计,不学习党的理论,不缴纳党费,成为脱离于党组织的“名义党员”;有些园区企业还存在外来党员,不转组织关系,不亮党员身份,成为党组织教育管理之外的“口袋党员”;有些农村还存在部分党员,偏离组织管理,追求绝对自由,成为党组织中的“特殊党员”。等等。这些都是党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是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带来的结果,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党员形象,弱化了党的力量。
党员教育管理“一个也不能少”,是贯彻落实党章的规定要求。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把党员编入党支部,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是党员教育管理的载体。通过把党员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让一名党员掉队。
党员教育管理“一个也不能少”,是党长期执政的内在要求。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一个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何做到长期执政?“打铁还需自身硬”,关键要通过政治理论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凝聚党长期执政的强大力量。
党员教育管理“一个也不能少”,是严肃党纪党规的管理要求。严格的纪律,是党员队伍整齐划一的保障。“编外党员”“名义党员”“口袋党员”“特殊党员”的典型表现,就是无视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规矩,无所畏惧,肆意妄为。《条例》第六章“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规定了对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作出限期改正处置和六种给予除名”情形,并强调“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防止党员教育管理出现“破窗效应”,破除党员“私人俱乐部”。通过党员教育管理,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贯彻落实《条例》,牢固党员主体根本,党就会以更饱满的精神、更坚定的信心、更昂扬的斗志、更强大的能力,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早日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