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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建议

发布时间:24-05-09 09:17:01 来源:团结报 作者:唐文波点击量: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统一战线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延续发展的必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面对国内建设的改革攻坚和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有一支关心、支持、拥护共产党领导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多党合作的政治局面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必须从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加强统筹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各级地方党委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为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和强力推动。

突出建设要求。各级地方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各级地方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立足各级地方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如县(市)级深入实施人才强市“1211”工程,即在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群体中建立100名左右的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才库、培养20人左右作为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队伍、推荐10人左右在县(市)级各部门或团体组织任职、10人左右在市州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省级组织任职,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合理配置资源。各级地方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统筹兼顾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发展,实现党外代表人士的合理配置,保证党外代表人士的使用有序有备。

建立后备人才库。各级地方党委经常深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调研,对党外人士进行调查摸底和梳理分类,从民主党派成员、高层次人才、归国留学人员群体中物色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联系人才、发现人才、凝聚人才的作用,健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和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积极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储备“涵养水源”。

提升能力素质

各级地方党委坚持把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全面提升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多途径加强教育引导。根据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和履职需要,把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培训主阵地作用的基础上,积极选派党外代表人士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学习培训,把培训作为选拔使用党外代表人士的条件之一。支持党外人士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国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多渠道加强实践锻炼。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大多是专业型人才,管理经验较少,实践锻炼不多,单靠个人很难快速成长。各级地方党委有针对性地推荐基本素质好、年轻优秀的党外代表人士,选派到乡镇和县区相关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条件比较成熟的党外代表人士,选派到市直机关挂职锻炼。给他们交任务、提要求、压担子,经过实践锻炼,提升政治把握、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能力。

多维度锤炼履职本领。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中共中央统战部党外院士专家与留学人员国情考察服务团考察调研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把脉问诊,在实地考察中了解国情,在建言献策中磨砺能力;鼓励党外人士积极参与民主党派组织的建言献策类课题调研,提高自身调查研究能力。开展加强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党外代表人士的履职能力。

拓宽选人渠道

各级地方党委坚持“使用就是最好的培养”的理念,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加大政治安排力度。充分发挥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的不同作用,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为党外代表人士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群众认可度提供更多机会和渠道。对条件成熟、表现优秀的非公经济领域党外代表人士,除积极争取在市县(区)人大、政协、工商联等组织安排外,还要加大向上一级组织以及其他社团组织的推荐力度。

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协作配合的运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各司其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的新格局。进一步完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在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选拔、任用和合作共事、发挥作用等各个环节,做到前后衔接、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工作。

加强规范有序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管理机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年度考核、谈话、跟踪考察、跟踪服务制度,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扎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运作有序、管理规范的轨道。

完善体制机制

各级地方党委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把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原则,逐级建立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识,努力为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建立合作共事机制。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保证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代表人士有职有权有责。除有特殊规定外,(党委)党组会议应邀请班子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有关文件送其阅读学习,重大问题向其通报。中共领导干部对班子中的党外领导干部要坚持平等相待、求同存异。

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加强对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的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制度,逐步形成经常性的督查机制。定期反映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稳步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各级地方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党外人才凝聚起来,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干部队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广泛凝聚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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