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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办好社会主义学院贡献力量

发布时间:19-06-27 16:02:4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丁仲礼点击量:

学习贯彻《条例》,要准确认识其中蕴含的三大重要价值。

  一是鲜明体现了“社院姓社”的办学方向,为办好政治学院强化了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引领。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必须强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体现了政治学院的根本要求。同时,《条例》规范了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体制、中共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和中共党委统战部门的指导管理责任及具体内容,强化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是充分体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断,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提供了平台路径。《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一般由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副院长中应当配备党外人士”“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成立由党委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组成的院务咨询委员会,对办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商”,进一步明确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主体作用,凸显了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党校的鲜明特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新。

  三是全面体现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办学要求,为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条例》从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实际需要出发,强化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功能,扩大了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目标,突出了教育培训要服务于实践的重要原则,丰富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涵,新增了专题研讨班和国情研修班等委托班次,突出了社会主义学院作为联合党校的重要作用,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培训责任,为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培训平台。

  民盟作为统一战线重要成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办好社会主义学院,为新型政党制度和统一战线事业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作出更大努力。

(作者:丁仲礼,系民盟中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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