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唐六典》卷二《吏部》记载,“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其要旨为:德、慎、公、勤四个字,偏重官员德行品性,强调德的标准。这是唐代对于所有流内官均适用的一套考核标准,也是对各级官吏的共同要求。
历史长河奔腾不息,时间过去了一千多年,但“四善”的标准之于今天的党员干部而言,仍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以“德义有闻”为鉴,做“崇德修身”的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崇德修身是基本操守,也是为官之要。“上有所好,下必效焉。”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担当的职务,执行的权力,与他们的道德品行、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社会关系息息相关,时刻影响着普通民众,关系到事业发展。“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德与才的关系可见一斑。揆诸历史,乃至今日,佞臣败子,“老虎苍蝇”,皆因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致于亡身败家,甚至祸国殃民,遗臭千载,令人扼腕。“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德行优劣,必留政声。为民所记,不易;为民所忆,更难。
以“清慎明著”为鉴,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官之道、重在规矩。“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面对各色诱惑,有些干部“情深深、意濛濛”,心猿难伏,意马难收,结果中了“糖弹”,丢了“乌纱”,教训深刻。如果每名党员干部都能慎终如始、恶小不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必能“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懂规矩、守纪律,管得住非分之想,守得住道德防线,脑中有规矩、胸中有准绳、手中有戒尺,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把党纪国法和道德情操作为压舱石、定盘星,树浩然正气,扬清正之风。
以“公平可称”为鉴,做“公道正派”的好干部。“公生明,廉生威”。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心是修身的根基。只有思想上公平公正,行动上才能正气长存。做人与为官的道理同源同根,做人忠诚老实、襟怀坦白,做官才能一身正气、公道正派。少公德、携私心,必然生私欲、起祸端;正气足、公心端,自然得民心、顺天意。公道正派是思想作风、人格魅力,也是政治品格、从政秉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根本法宝。“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汇聚党的事业强大人才力量,需以公道正派的原则,识人选人用人。党员干部自身更应修身养性、戒骄戒躁,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诱,不为情所扰,固本培元,涵养正气。
以“恪勤匪懈”为鉴,做“勤政务实”的好干部。“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一切美好的理想无不源自勤奋的实干,惟有汗水,才能浇灌花朵;惟有行动,才能收获果实。迎难而上、勤奋担当、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才是党员干部的职业操守;做太平官、享乐官、清谈客,再好的蓝图也是镜中花、水中月,永远不会实现。勤政务实是中国共产党人天生自带的“基因”,无论是战争岁月,还是建设时期,再到改革年代,一大批共产党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勤勉精神,带领人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有位就要有为、有职就要有责、为官就要为民。党员干部要大兴夙夜在公的精神、攻坚克难的斗志、食不甘味的担当,书写勤奋务实的人生画卷,回报党和人民的期待。
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党的事业需要好干部,人民群众期待好干部,干部自身也希望成为一名好干部。因此,党员干部更要砥砺品行、树立形象、有所作为,为党的事业储备人才资源,为党的机体提供新鲜血液。